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全面夯实全院基层党组织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标准化,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共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委员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学院全部党支部
二、目标要求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促进党员学习,提高党员素质,促使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是维护党员队伍纯洁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这既是党的一贯传统,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和政治核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教工党支部: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出成就,组织党员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等开展学习讨论,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处于对党的深入认识、理解的重要时期,学生党支部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地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注意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对学生中的错误言论和不良习气要敢于批评教育,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积极向上,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大力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党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支部活动,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1.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安排: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参加人员: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员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主要任务: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②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③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④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⑤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意见,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⑦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⑧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⑨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有关要求: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到会),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2.支部委员会
时间安排:一般每月召开1次。
参加人员: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主要任务:①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②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③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④研究发展党员工作;⑤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注:不设支委会的以支部会议替代。
3.小组会
时间安排:一般每月召开1次。
参加人员: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主要任务:①组织党员学习;②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③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⑤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⑥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注:不设党小组的以支部会议替代。
4.党课
时间安排:每半年至少安排1次。
参加人员: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等。
主要内容:以《党章》为基本教材,结合不同时期党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的中心工作,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是: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党性修养、能力提升等科学文化知识;③进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④开展国际国内形势和时事热点教育。
(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12月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参加人员:学院领导、党员中层干部。非中共党员中层干部、学院党委委员列席会议。
方法步骤:①会前,党员干部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的方法,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剖析深刻、触及灵魂;②会上,要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相见、畅所欲言,既解决实际问题,又解决思想问题,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③会后,要针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限时加以解决。
(三)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
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12月召开,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参加人员:支部全体党员。
方法步骤:①会前,深入学习、广泛谈心、认真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②会上,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党支部的实际或个别党员问题,开展批评;③会后,每名党员根据近期思想和工作情况,针对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加以解决。
(四)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请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谈心谈话制度
每年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要经常关心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①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谈心谈话“话题”,突出谈心重点,真正把谈心活动作为增进内部和谐,提高工作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手段;②要提高谈话的艺术,改进谈话方式、方法,营造民主、轻松的氛围;③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整改,不断提高谈心谈话的质量。
(六)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时间安排:一般在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原则上每年1次,年底进行。
有关要求:①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升党性修养;②按照学习动员、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定、表彰和处理等程序进行,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③将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七)请示汇报制度
党组织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对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八)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党员应经常性地以口头形式或在组织生活会上,就本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情况向党支部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每季度定期向所在的党支部思想汇报至少一次。
(九)党建工作日、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时间安排:每周二下午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和各类党组织活动。
有关要求:①主题党日制度以“全覆盖、增活力、见实效”为总体目标,以“有固定的时间、有明确的主题、有活泼的形式、有突出的特色、有良好的成效、有浓厚的氛围”为基本要求,着力严肃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促进作用发挥;②党组织和党员活动要突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党章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③各党支部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开展志愿服务、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等形式,增强党性锻炼。
(十)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以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为主要形式,了解群众实际、维护群众利益、服务群众需求。①落实调查研究制度,把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作为重大问题决策的必经环节;②落实联系基层制度,坚持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及时了解师生的需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③落实关心服务群众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主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政治上积极引导,专业上搭建平台,生活上热情关心。主动关心学生成长,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承诺践诺等情况进行公开;定期对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党内帮扶、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情况进行公开;其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进行专项公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严格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通过参加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党性,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2.严格纪律。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对不能正常开展组织生活的党支部,作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并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违反组织生活规定情节严重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3.加强组织。党支部应当提前将组织生活时间、地点、内容等告知党员。党员应当按照党支部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当请假。党员未经批准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应当批评教育。
4.强化监督。各党支部要用好“灯塔大课堂”、“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开展自学,同时,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后要及时上传到“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相应模块,学院党委每月将对e支部和“学习强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结果将作为党内年终总结评比的重要考察事项。
william威廉亚洲官方党委
2021年4月12日